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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公平?】田泰安就違反用鞭規例罰則上訴 邊位騎師都曾同日內犯兩次規?

  • 作家相片: 競馬知舍
    競馬知舍
  • 10月15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田泰安上星期三於跑馬地尾場賽事策「家樂龍駒」時違反賽事規例第100(3)(ii)(a)條,即賽駒於最後一百米處前對坐騎連續用鞭,被罰停賽兩個賽馬日。


田泰安近日接受傳媒訪問指唔明白點解同日都有其他騎師犯規,而自己就需要停賽。結果佢喺日前遞交上訴申請,就處罰的嚴厲程度提出上訴。馬會董事局已批准在就上訴作出裁決前,暫緩其原本於10月30至11月2日(兩個賽馬日)嘅停賽令。


翻查當晚報導,董事因為田泰安於同一個賽日較早場次犯規,董事已提醒田泰安(第六場「超勝無敵」於接近180米處連打四鞭)。因此,當田泰安於尾場再犯規時,對坐騎連續使用至少十二鞭時,董事便決定罰其停賽兩日。睇番10月8號前嘅賽日,總共有五位騎師於同一賽日內中違反多於一次用鞭條例,佢地分別係:


鍾易禮(9月7日,違反兩次)

布文(9月10日,違反三次)

奧爾民(9月14日,違反兩次)

巴度(9月21日,違反兩次,同為舉鞭過高)

巴度(9月28日,違反兩次,同為舉鞭過高)

布文(10月1日,違反兩次)

田泰安(10月8日,違反兩次)


而當中田泰安雖然係第一次同一賽日內違規兩次,但田泰安策騎「家樂龍駒」違反規例時嘅用鞭次數都係最多,當時打左至少12鞭,係唯一一位季內違反規例時打超過六鞭嘅騎師。未知違反規例時用鞭次數及賽駒最終名次是否影響是次量刑的嚴厲程度,睇下到時田泰安能否上訴成功喇!


Source: HKJC

Photo: HK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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